• <nav id="acuww"><code id="acuww"></code></nav>
    <nav id="acuww"></nav>

    新国标条文解读:第四章 安全耐久——4.1.3外部设施与建筑主体结构统一性

    2020-07-22 11:03


     4.1.3外部设施与建筑主体结构统一性

     4.1.3控制项

     4.1.3外遮阳、太阳能设施、空调室外机位、外墙花池等外部设施应与建筑主体结构统一设计、施工,并应具备安装、检修与维护条件。

    【条文说明扩展】

     外部设施应相应符合现行《建筑遮阳工程技术规范》JGJ237、《民用建筑太 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技术标准》GB 50364、《民用建筑太阳能光伏系统应用技术规 范》JGJ 203等的规定,且外部设施的结构构件及其与主体结构的连接也应按本 标准第4.1.2条要求验算,满足三种状态要求,并满足国家现行规范规定的 室外环境下的构件连接与构造要求。

     外部设施需要定期检修和维护,因此在建筑设计时应考虑后期检修和维护条件,如设计检修通道、马道和吊篮固定端等。当与主体结构不同时施工时,应设预埋件,并在设计文件中明确预埋件的检测验证参数及要求,确保其耐久性。例如,新建或改建建筑设计时预留与主体结构连接牢固的空调外机安装位置,并与拟定的机型大小匹配,同时预留操作空间,保障安装、检修。

    【具体评价方式】

      本条适用于各类民用建筑的预评价、评价。

      预评价查阅涉及外部设施的设计说明、计算书与结构设计大样图等设计文件。

      评价查阅预评价方式涉及的竣工文件,还根据设计图要求查阅检修和维护条件、相关检测检验报告。投入使用的项目,尚应查阅外部设施相关管理与维修记录。
     
     【条文解读】

        条文变化情况:新增条文。 条文关注点:外部设施。

        技术要点:

        1、集成设计,外部设施连接件应与设施 同寿命,同时应设计与施工;

        2、设计检修通道、马道和吊篮固定端等;

        3、当与主体结构不同时施工时,应设预埋件,并在设计文件中明确预埋件的检测验证参数及要求,确保其耐久性;

        4、预留操作空间,保障安装、检修、维护人员。

        5、外部设施应应符合现行《建筑遮阳工程技术规范》JGJ 237、《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技 术标准》GB 50364、《民用建筑太阳能光伏系统应 用技术规范》JGJ 203等的规定,且外部设施的结构构件及其与主体结构的连接也应按本标准第4.1.2条要求验算。


        【建议提交材料及技术要求

    分类

    材料名称

    技术要求

    评价阶段

    建筑类型

    建筑

    设计

    外部设施设计说明

    应体现外部设施的位置

    、尺寸、构

    预评价/评价

    居建/公建

    外部设施计算书

    应包括承载力

    预评价/评价

    居建/公建

    结构

    设计

    外部设施结构设计

    大样图

    应体现外部设施的位置、

    尺寸、构造

    预评价/评价

    居建/公建

    其他

    材料

    外部设施相关管理

    与维修记

    应包括定期查验记录与

    维修记录等

    运行评价

    居建/公建

    相关检测检验报告

    应明确外部设施的结构

    构件、预埋件等的检验

    验证参数

    运行评价

    居建/公建

        【相关标准】

    4.1.3条

    建筑外部设施设计要求

    GB 50364-2005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技术规范 1080KB
    JGJ 203-2010 民用建筑太阳能光伏系统应用技术规范 2114KB
    JGJ 237-2011建筑遮阳工程技术规范 5548KB
    外部设施检修和维护条件 14KB